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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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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27            公司简称:大东方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国内经济的主基调是“稳中向好”,社会消费品总额增长10.4%,消费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一翼,零售行业呈现趋稳态势。但同时,全国汽车销售增速明显下滑,面临较大压力。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消费升级的趋势以及供给侧改革的宏观政策等机遇与挑战,公司百货零售、汽车销售及服务、食品及餐饮业务三个事业部积极举措,稳步推进全年目标的实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42亿元,净利润2.03亿元。

1、百货事业部

报告期内,公司百货事业部以“重塑零售精神”为主题,围绕“因客而变、精心管理”的方向开展各项工作,紧抓“会员”与“营销”两个核心,着力提升经营效益和管理效率,各项举措有效控制了销售下滑趋势并实现了增长。其中:大东方百货中心店一方面通过强化重大节日、重要节点营销,提升了整体销售;另一方面积极探索会员营销的多样性和精准性,以提高会员活跃度;百业超市持续拓展生鲜团购业务,增强盈利点;海门店优化组织架构,推进布局调整和门店转型;东方电器积极调整品牌,尝试探索新的商业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百货零售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04亿元,同比增长0.28%;实现毛利19,698万元,略有下降。

2、汽车事业部

报告期内,国内汽车销售增速下滑,低于全国社会消费品总额的增速,汽车经销行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在此基本面下,公司汽车事业部一方面在4S店业务管理上下功夫,另一方面也在二手车、综合维修等汽车后产业的延伸业务、新业务拓展等方向持续布局,积极举措。具体情况如下:

4S店业务:一是继续加强“三级毛利”体系的管控和挖潜,毛利的有效控制较好地抵消了销售下滑的冲击;二是加强库存管理,通过对车型周转时长的分类管理、长库龄车的清库管理等举措,不断调整和优化汽车经营的库存深度、库存结构,降低资金占用压力、节约财务费用成本;三是从品牌规划、风险控制、团队建设等方面入手,多举措深化4S店业务的管理。

二手车业务:报告期内,二手车市场虽然受到新车市场疲软导致的新车促销力度加大的影响,二手车交易呈现增速走弱趋势,但市场整体依然处于良好上升通道之中。报告期内,二手车业务较同期保持稳健增长趋势,一方面得益于对两个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管理的系列强化举措,另一方面得力于新建成的东方二手车市场三期项目及精品展厅的投入运营,带来交易规模和营收的增量。同时,公司积极探索新业务模式,除已经运行的二手车拍卖业务外,在商户积分系统、金融风控系统等方面不断投入推进。

综合维修业务:报告期内新建5家门店,持续推进综合维修门店体系的建设,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开业综合维修门店12家,并注册完成选址拟建1500平方米的综合维修中心1家。综合维修业务上线至今,集洗车、美容、维修、保养、保险等一站式服务的专业汽车养护连锁经营模式,逐渐成型。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销售与服务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82亿元,同比减少3.46%;实现毛利25,106万元,同比增长23.47%。

3、食品事业部

报告期内,公司食品事业部包装食品、熟食与餐饮三个业务板块,在稳健效益的同时,积极创新并拓展新渠道的销售。其中:

包装食品业务,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寻找新的增长点。线上销售比同期增长40%,所占比重逐步上升至7.5%,线下业务也通过扩展门店、丰富销售品种、加强与团购客户的互动等措施,努力拓展销售渠道,从而通过线上线下并举的方式,以构建更完善的销售渠道和经营模式。

餐饮业务,加大营销力度、创新营销内容,并通过推出“踏青宴”、“老味道宴”、“同学宴”等提供多元化套餐、人性化服务,提高对散客的接待和营销能力。 “三凤桥酒家”、“三凤桥客堂间”、“三凤桥大牌档”根据各自不同的定位,持续维护好各自目标客群及“三凤桥”的中华老字号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食品与餐饮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3亿元,同比减少2.19%;实现毛利5567万元,同比增长1.35%。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高兵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8月17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7-019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审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并自本决议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7-020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审议监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监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半年度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7-02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门店新增情况

2、报告期内门店减少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门店减少情况。

3、报告期末门店分布情况

注:“汽车其它类”比上期经营建筑面积19657㎡增加13886㎡,是由于二手车交易市场扩建三期工程增加面积所至。

二、拟增加门店情况(或签约待开业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1、主营业务分业态情况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本公司主营以商业零售及服务为主,主营业务集中在以无锡为核心的江苏省内地区。

注: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以公司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7-022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止2017年06月30日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26号”文《关于核准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16年8月,本公司向2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54,54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0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09,999,986.8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费用9,4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0,549,986.8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34,905.66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为45,454,544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为355,630,348.54元。

2016年8月12日,本公司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苏公W[2016]B13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募投项目执行主体(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肉庄有限责任公司、无锡东方上工维修连锁有限公司、上海金扳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无锡分行0270”,银行账号:3205016186360000027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无锡分行2332”,银行账号:32200060001801802233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无锡分行0345”,银行账号:3205016186360000034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无锡分行0349”,银行账号:811050101280052034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无锡分行0509”,银行账号:3205016186360000050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无锡分行0531”,银行账号:3205016186360000053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0701,银行账号:121916424810701”)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2016年9月,公司、募投项目执行主体连同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建设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无锡分行、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签订了一个《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多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签订的多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和情况

截至2017年0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1,860,295.91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15,000,000元,本年度使用46,860,295.91元,详细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06月30日,本公司未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06月30日,本公司未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17年06月30日,本公司未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7年06月30日,本公司未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06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7年0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06月30日)(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