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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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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80    公司简称:中央商场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42亿元,同比增加40.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亿元,同比增加226.5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房地产收入结转增加。

报告期,公司紧盯年初制定的战略规划和目标,三大业务板块积极分解落实,主要完成以下经营工作:

一、百货板块围绕流行时尚的市场特点,优化品类,加快百货购物中心化,推动零售转型。

公司以经营业绩提升为目的,契合流行时尚特点,招商升级,提升产品功能,强化服务导向。从消费者角度出发,以化妆品门类为主要切入口,持续引进具有时尚、国际化的产品及品牌,发挥百货行业线下优势,以产品的经营作为百货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公司与行业重点供应商积极有效接洽,初步与国际品牌Montblanc、LAMY、CPB、Sulwhasoo、Sisley、IT、HEYTEA(喜茶)等确定合作意向,努力将中心店打造成与国内行业主流标杆企业接轨的购物中心化的百货门店。

报告期内公司各门店在集团营销企划部门的组织下加强营销企划落实工作,重点围绕“元旦、春节、81周年庆、6.18飞凡大促”等档期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促销工作,强化场景营销,增强体验,拉动人流,聚合人气。有效地提升公司业务销售、综合毛利额,提高市场占有率,保持公司在主要区域市场的领先地位。

同时公司积极发展百货主业,持续推进区域百货布局工作,全力以赴,大力招商,精心筹备,4月28日实现了县域规模最大、业态最全的句容百货店和商业街满铺同开的工作成果。

二、地产板块推进项目开发建设,促进销售回款,推动重点项目的战略合作。

报告期公司加强地产运营管理,组织“抢工突击队”,促进建设交付和开业目标的达成。地产板块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引进人才,梳理优化流程,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思路。

同时针对地产项目年度“保回款”重点工作,积极抓住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趋暖的有利时机,全面组织了“去库存百团大战”等大型促销活动,建立了南、北两个“战区”,策划了泗阳、沭阳、海安、盱眙、句容等多场“局部战役”,实现销售和回款过半的任务目标,确保项目发展资金平衡目标的实现。

公司围绕地产项目做“精”、做“减”的战略目标,着力聚焦地产优质项目的开发建设,实现项目销售、经营的良性局面。同时对公司部分综合体项目已与多个实力雄厚的企业、单位开展了多轮谈判,战略合作正稳步推进。

三、云中央板块新零售业务全面启动,前景良好。

云中央板块积极实践新零售发展模式,推动公司业务转型与升级。报告期内,一是召开了公司新零售发展战略发布会,对未来公司新零售业务作了前景阐述和规划的发布,取得了较好的行业反响。二是积极介入母婴市场,努力分享未来母婴行业高速增长期的行业红利,6月底已成功实现国内母婴产品标杆品牌--乐友在南京市场旗舰店的开业工作,目前运营良好,后续开店持续进行。三是公司罗森便利店+互联网形式的新零售业务选址、人员招聘培训、闪送业务APP开发以及8月份首批5店同开等主要筹备工作正在有效推进之中。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7—041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江苏句容店于2017年4月28日顺利开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一)公司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公司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