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313 公司简称:江南嘉捷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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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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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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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中国电梯市场增速显著放缓。电梯市场在过去十几年经历非常快速的增长,2010-2014年电梯市场复合增长率达到23%。其中2010年受益“四万亿”投资,单年增速达到40%,然而从2013年开始,电梯增速显著放缓,2016年电梯产量为77.6万台,增速仅为2%。与此同时,国内主要电梯公司产品价格2016年下降幅度在4%以上,国内2016年新梯制造市场规模或已经低于2015年的水平。
2000-2016年中国电梯产量及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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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梯业也面临着经济转型、国内电梯业降产能压力增大等不利因素。受此影响,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24,281万元、23,441万元和16,948万元,整体呈下滑趋势。在市场竞争激烈、客户需求变化等多重背景下,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盈利成长性明显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0亿元,同比下降10.8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13.09万元,同比下降70.55%;实现扣非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906.41万元,同比下降76.0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执行的有效订单为32亿元(其中包含外销3.2亿元)。包括高铁项目、轨道交通项目、保障房项目、商品房项目、大型商超项目以及海外项目。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新增《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通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7-026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6日以书面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7年8月16日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表决董事8名,以直接送达、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新增《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通知,董事会同意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7-027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8月6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7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陈喆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经与会监事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新增《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通知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