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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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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49           公司简称:宁夏建材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所在市场区域铁路公路等重要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大,水泥市场需求增加,公司产品销量上升,水泥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报告期,公司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运营质量,成本费用得到有效控制,经营业绩显著提升。

2017年1-6月,公司销售水泥741.36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14.82%,销售商品混凝土70.03万方,较上年同期增加8.27%,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03,314.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2.67%,营业成本146,890.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83%;实现营业利润18,724.07万元,利润总额16,927.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24.16万元。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利润指标同比实现盈利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要产品水泥及商品混凝土销量同比增加,水泥价格上升,成本费用得到控制所致。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度以前,公司将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2017年以后,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未来适用法,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并将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该项目。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尹自波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