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陈满仓主持。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如下:
2017年8月6日,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公示时间: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7日。
公示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
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17-024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