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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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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ST新亿   证券代码:600145   公告编号:2017—030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星期三)在乌鲁木齐海德酒店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4人, 独立董事刘铭旭因未取得联系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七人组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单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黄伟先生、刘威东女士、刘鹏先生、张建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郑明先生、孙卫红女士、崔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需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此同时,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没有空缺,公司董事会否决将公司第五、六、七大股东贵州恒瑞丰泰股权投资中心、上海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沃洋能源有限公司联名推荐的一名董事候选人和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伟先生简历:

黄伟,男,汉族,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年3月至1999年1月,担任八钢宝地联球团膨润土厂厂长;1999年2月至2006年,担任鄯善治桦球团加工厂厂长;2006年至2007年,担任鄯善治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今,担任新疆万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12月至今担任新疆万源稀金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5年6月至今担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刘威东女士简历:

刘威东,女,汉族,1958年12月出生,1976年参加工作,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经济师。曾任兵团农九师中级法院庭长;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5年3月退休。

3、刘鹏先生简历:

刘鹏先生,男,汉族,1972年出生。1991年至1999年就职于兵团机关;2000年至2012年就职于徕远集团;2012年至今,从事金融投资行业;2017年3月至今,担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张建斌先生简历:

张建斌先生,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1991年至2004年,就职于新疆电力安装公司;2004年至今,自由职业者;2015年7月至今,担任新疆昆仑众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附件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郑明先生简历:

郑明,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1999 年至 2011 年就职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2011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德恒(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现任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2、孙卫红女士简历:

孙卫红,女,汉族,196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乌鲁木齐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新疆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现任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

3、崔维先生简历:

崔维,男,汉族,1977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律师。2003年10月至2005年4月,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2005年5月至2006年6月,上海新高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专利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07年7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2007年8月至2011年8月,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1年9月至2013年1月,上海隆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3年2月至2017年7月,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年8月至今,北京市浩天信和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附件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郑明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 月 6 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崔维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 月 6 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孙卫红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师实务经验,具备会计师执业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 月 6 日

附件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郑明,己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于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候选人:郑明

2017年8月6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崔维,己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于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候选人:崔维

2017年8月6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孙卫红,己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师实务经验,具备会计师执业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于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候选人:孙卫红

2017年8月6日

证券简称:*ST新亿   证券代码:600145   公告编号:2017—031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星期三)在乌鲁木齐海德酒店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李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同意提名李勇先生、谭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将上述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李勇先生简历:

李勇,男,汉族,1976年出生,大专学历。1999年3月至2003年,担任鄯善治桦球团加工厂行政主管;2004年至2006年,担任鄯善宏昌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矿长;2007年至2011年,担任新疆民丰县万水源矿业有限公司外勤主管兼副矿长;2012年至2013年,担任新疆东湖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现场采购;2014年至今,在新疆万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人事部;2015年1月至今,担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二、谭伟先生简历:

谭伟,男,汉族,1988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至2013年,担任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新疆)有限公司会计;2013年至2017年,先后就职于玛雅房屋、新疆创天集团、新疆地王实业集团,从事会计、审计工作;2017年至今,担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