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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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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78           公司简称:澄星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磷化工行业整体呈现市场需求不振、产能结构性过剩矛盾依然突出,公司上游黄磷产品由于主要原材料工艺技改等因素影响生产单耗,进一步导致黄磷生产成本上升,公司下游工业级磷酸和磷酸盐产品因市场需求持续低迷以及受湿法磷酸低价竞销影响,产品销售价格在上游黄磷产品生产成本上升的情况下难以保持同比例上涨,盈利空间受到进一步挤压。面对各种不利因素叠加影响的行业态势,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既定发展战略,理性分析,积极应对,研究对策,通过采取优化产品结构,调控产品产能,加强技术革新,对外通过稳固原有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等有力措施,确保公司上半年生产经营平稳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998.1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7.3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2.95%。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高、精、尖、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应用步伐,积极拓展高端市场,进一步提升企业转型,从而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广西钦州澄星5万吨级泊位液体化工品专用码头建设已结束,目前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公司以技术创新积极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和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云南子公司宣威磷电和弥勒磷电两个黄磷工厂的三废综合利用和治理及清洁文明生产技术改造提升项目已达到阶段性目标,通过推进绿色发展,弥勒磷电成为花园式的黄磷生产工厂,为国内黄磷生产行业树立了良好示范。2017年,弥勒磷电被授予“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称号,这是继去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宣威磷电之后又一家企业获此殊荣。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 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兴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