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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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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7-05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10:30在上海市嘉定区美裕路59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8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到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翌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半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刊登《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以及对外担保的议案》

报告期内未发生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亦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往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北科良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SIGRINER AUTOMATION (MFG)SDN. BHD(辛格林纳自动化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因采购和销售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较小,且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相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关联交易的工作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就公司2017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以及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检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7-059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

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修订和新颁布的会计准则,本次准则修订未涉及部分,公司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规定,公司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的净利润无影响。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田苗先生、原红旗先生、刘奕华先生审议了《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半年度有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7-060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中午12:00在上海市嘉定区美裕路59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8月8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春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关于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关于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监事会意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已就公司2017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发表监事会意见如下:

经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或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北科良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SIGRINER AUTOMATION (MFG)SDN. BHD(辛格林纳自动化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因采购和销售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较小,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体现了公允、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也未发现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

经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没有提供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往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形。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四、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