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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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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7-024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7人,独立董事陈少明先生、独立董事朱岩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王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在江西弋阳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5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国石膏板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在江西弋阳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5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建材创新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未来科学城“三新”产业研发中心项目二期综合科研楼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建材创新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建设“三新”产业研发中心项目二期综合科研楼。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待审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9月6日下午14:30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6层会议室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8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所审议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7-025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江林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与审议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进行本次核销。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7-026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2号)核准,公司2014年9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1,840,796股,发行价为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19,999,999.6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以下简称发行费用)25,814,494.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94,185,505.08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9月19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11221号验资报告。

注:验资报告披露发行费用为25,816,840.80元,与上述发行费用差异2,346.20元。原因是:实际发生的印花税较验资报告披露的发行费用中预估的印花税减少2,346.20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9,005,514.20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支出2,410,000,000.00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转回2,480,000,000.00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77,142,795.28元,其中:累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支出910,00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980,000,000.00元,报告期内使用2,410,000,000.00元,收回本金2,480,000,000.0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67,142,795.28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1,158,137,281.08元,本报告期内使用109,005,514.20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2,177,142,795.2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5,933,961.11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108,891,251.31元(其中以前年度为88,582,328.87元,本报告期为20,308,922.44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证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管理办法于2014年3月1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合称“监管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4年9月29日与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之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2014年1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在上述决议期限到期后,于2015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于2016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2,410,000,000.00元,期末结构性存款本金余额为910,000,000.00元。报告期内累计确认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19,949,315.09元,期末应收结构性存款收益3,206,575.34元。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理财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表二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附件: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1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日期:201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7-027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在江西弋阳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5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国石膏板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膏)在江西弋阳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5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建材创新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未来科学城“三新”产业研发中心项目二期综合科研楼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建材创新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建设“三新”产业研发中心项目二期综合科研楼。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投资累计金额未超出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在江西弋阳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5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该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工业园区,主要面向在江西东部、浙江西部、福建北部地区市场。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人民币10,652.99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该项目预计建设期约为自土建工程开工之日起12个月,预计达产后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8.74%。

该项目由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弋阳分公司为建设及运营主体。该公司由泰山石膏出资组建,经营范围为: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新型建筑材料、建筑五金、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未来科学城“三新”产业研发中心二期项目

中建材新型建材、新型房屋、新能源材料(三新)产业研发中心是一座集综合科研楼、研发楼、实验中心及辅助设施用房等组成的综合建材高科技研发基地,分三期工程建设,目前一期工程正在建设中。本项目为二期工程,为综合科研楼,具体包括建筑材料分析与检测中心楼、中建材“三新”产业实验中心及倒班宿舍楼、复合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中心楼、工业副产石膏循环利用实验中心楼等,建筑面积约8.7万平方米。二期项目预计投资约为人民币84,644万元,资金自行筹措。二期项目无需新征土地,水、电、热力、通讯等相关建设条件已基本落实。

该项目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东部,东至海德堡花园东路,西至国家核电公司地块,南至七北路,北至蓬莱苑南路,处于北京未来科学城用地西南角。

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建材创新科技研究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中建材创新科技研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及设备、新能源材料及设备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新型房屋设计;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建筑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见“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新建生产线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加快公司及泰山石膏在全国的石膏板产能布局,该项目的建成投产将降低石膏板制造成本,缩小原材料和产成品的物流半径,从而有效地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些项目采用附近的工业副产石膏作为原材料,产品具有节能、利废、环保等特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具有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上述未来科学城“三新”产业研发中心二期项目将为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提供可靠的硬件保障,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平台,有效提高公司产品生产线工艺和关键设备的实验室研究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

风险提示:公司面临的国内外市场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资源约束矛盾依然存在,原材料特别是石膏、贴面纸、煤炭的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影响。

上述两个项目的投资建设对当期业绩无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上市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7-02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6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5日下午15:00—9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30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如下: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为特别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披露事项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7年8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9月1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7年9月1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5层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7年8月30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北新建材”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蔡景业

联系电话: 010-68138782

传 真: 010-68138822

电子邮件: cjy@bnbm.com.cn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86;投票简称:北新投票

2. 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投票指示:

备注:

1.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右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