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 (临)2017-062
债券代码:“122342”和“122369” 债券简称:“13包钢03”和“13包钢0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19日,包钢股份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通知,包钢集团拟以所持本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 ) 。
截至本公告日,包钢集团持有本公司2491465.55万股 A股股票,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54.66%。根据包钢集团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拟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包钢集团本次发行可交换债券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后方可挂牌转让。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