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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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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8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修订会计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 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修订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执行。

四、 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修订会计准则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五、 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 2017 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会计准则执行。

六、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 2017 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6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申请银行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情况概述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为不断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提高风险抵抗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竞争需要,根据公司2017年的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拟在 2017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1日向中国工商银行开元支行申请办理融资和其他各类业务(包括已经办理的与将要办理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融资合同或相关业务合同为准。

二、 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授权董事长祝昌人先生自2017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1日审核并签署与中国工商银行开元支行的融资事项,对与金融机构融资不超过 8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融资有效期为一年,由祝昌人先生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

三、 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申请融资综合授信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7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5日

至2017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许文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2,3,4,5公司已经分别于2017年8月21日和2017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和2017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4,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 (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7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四)、其他相关信息:邮编:310020 联系电话:0571-86990358 传真号码:0571-81025728 电子邮箱:ycyuanlin@vip.163.com联系人:洪东辉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

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董事、高管名单

二、其他激励对象名单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