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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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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
公 告

2017-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1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宪章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2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童贵云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报告摘要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4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变更日期

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政策。

(三)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财政部会计政策而进行的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 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上述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