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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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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7-07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1、整体经营情况

公司以惯性技术为基础,在多个业务方向上进行了战略性布局,在技术研发、产品升级、产业上下游进行了纵向延伸,在行业应用方面进行了横向拓展。

2017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99.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3.94%,主要是本期导航、稳控类产品收入增长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1.85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68%。本期管理费上升1,279.88万元,较上年增长56.67%,主要是由于募投项目转固的折旧影响,研发投入的加大以及发行限制性股票计提的股份支付所致。基本每股收益0.1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1.2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8%,较上年同期下降2.99%(绝对数值变动),主要是由于发行新股导致净资产增加所致。光电稳控、红外探测、无人机、雷达等业务方向上在报告期内取得的订单均已突破千万元。其中,无人机已实现营业收入637.69万元,净利润233.40万元。

2、军民融合,给公司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军改的推进和军民融合政策的不断深化发展,促使公司能更好地参与到国防建设和部队建设中去。“十三五”期间,装备信息化是我国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方向,精兵强装、提升部队战斗力是此次军改的重要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新布局业务与部队装备的发展需求及军改的战力提升需要高度契合,如信息感知(惯性导航、惯性测量、雷达、红外探测、多波束探测等)、指挥中继(卫星动中通、数传电台、专网等)、无人智能平台(无人机、无人车、无人船及无人潜器等)等板块,正是提升部队作战能力和部队装备现代化所急需的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军工业务。一方面,积极引进管理、研发和销售等高级人才;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军方项目预研、项目招标、技术比武等,向军方充分展现公司的技术实力和研发能力,挖掘军队建设潜在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军工业务进展正常。受军品行业特点影响,部分任务虽已完成产品交付,但未能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此外,公司有部分在手订单,预计在2017年下半年执行完毕。

3、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所属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一直重视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公司投入研发费用1,398.3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2.83%,较上年增长21.75%。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财会【2017】15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准则将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自2017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7年1-6月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增加11,196,744.43元,“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11,196,744.43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