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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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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7-077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正文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2日通过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尚修磊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北京星网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本次担保能有效提升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不需要提供反担保,未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7年1-6月,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7-078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正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2日通过邮件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下午14时在公司1号楼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编制和审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2017年8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网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以下简称“星网卫通”或“子公司”),同意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同意公司为星网卫通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保证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详见2017年8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57.57万元,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2,116.59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6,127.9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为15,970.67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为157.27万。

《2017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17年8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7年8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7-086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正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北京星网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卫通”或“子公司”)向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星网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年5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徐烨烽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1号楼401室

经营范围:生产导航、测量、控制、动中通系统产品;导航、测控、动中通系统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仪器仪表、电子设备、机械设备(不含小汽车)、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星网卫通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星网卫通拟向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

3、 担保金额:2000万元

4、 保证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星网卫通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星网卫通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且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120号文)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为(不含本次担保)8,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70,593.38万元的11.33%。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7-087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正文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7 年 6 月 12 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 年5 月10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对 2017 年 1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年 6 月 12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编制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时,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该变更适用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因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