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633           公司简称:长城汽车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内的财务信息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编制。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经营环境

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稳中向好的态势趋于明显,呈现增长平稳、收入增加、结构优化的良好格局﹔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增强。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首季度GDP实现6.9%增幅,高于政府工作报告6.5%的全年经济增长目标。二季度GDP增速达6.9%,亦高于年度增长目标。

汽车行业因受1.6L及以下小排量车购置税优惠政策从5%提高至7.5%影响,2016年汽车行业提前透支部分2017年上半年汽车销量,导致2017年上半年总体销量增速出现放缓。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汽车行业产销分别达1,352.58万辆及1,335.3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64%及3.81%。其中SUV品类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产销量分别达到467.00万辆及452.67万辆,同比增速分别为18.90%及16.83%,继续领跑汽车行业。

财务回顾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注1) 利息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长城滨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放贷业务量增加所致。

(注2) 财务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注3) 所得税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利润减少引起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注4)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让利客户,对现有产品进行促销,以及加大品牌及新产品推广力度、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资本负债比率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注:资本负债比率是指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负债总额与权益总额的比例。

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并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

资本架构

本集团主要以自有现金满足日常业务运作所需。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共取得人民币6,269,696,000.00元的短期借款(其中质押借款1,810,000,000.00元,保证借款609,696,000.00元,信用借款3,850,00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流动资金,取得长期借款为人民币49,700,000.00元,用于汽车金融业务发放贷款。借款利率详见本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六)相关描述。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因外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情况列示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外汇风险的影响。

雇员、培训及发展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集团共雇用雇员66,462名(2016年6月30日:66,198名)。本集团按雇员的表现、资历及当时的行业惯例给予雇员报酬,而酬金政策及组合会定期检讨。根据雇员工作表现评估,雇员或会获发花红及奖金以示鼓励。员工成本总额占本集团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营业总收入的8.86%(2016年6月30日:6.93%)。

分部资料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制造及销售汽车及相关配件,而且大部分资产均位于中国境内。本集团于2009年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管理层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来划分报告分部,并决定向报告分部来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由于本集团分配资源及评价业绩是以制造及销售汽车及相关配件的整体运营为基础,亦是本集团内部报告的唯一经营分部。

基于外部客户的地理分布情况,本集团的营业收入呈列如下:

分部报告所需披露的本集团主要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在建工程的投资等都位于中国境内。

本集团不依赖于某个或某几个重要客户。

业务回顾

产品销量

单位:台

其他:包括专用车等

本集团主要产品是皮卡车、SUV及轿车,也从事生产、销售供生产皮卡车、SUV及轿车所用的主要汽车零部件。期内,本集团汽车销量略有上升。

(1) 皮卡车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长城汽车的皮卡车已连续十九年稳居中国皮卡车销量榜第一,市场领导地位稳固。

(2) SUV

期内,本集团于国内SUV市场表现出色,已连续14年稳居SUV市场销量第一。期内,本集团推出「全新哈弗H6」,以其全新造型、全新动力及更高的性价比受到市场广泛好评,助推H6车型获得累计51个月SUV车型销量冠军。期内,本集团推出了公司首款豪华SUV品牌「WEY」的首款车型「VV7」,其造型、配置、安全性全面升级,搭载Collie智慧安全系统,在15万元-20万元的价格区间,为本集团另一款高性价比的汽车。于2017年7月21日,VV7车型完成中国品牌首次公开的小重叠碰撞测试,总体评价获最高「GOOD」的评级,印证「WEY」豪华SUV品牌的实力,亦展示中国自主品牌在汽车安全方面已达世界级水平。此项测试是美国公路安全保险协会(Insurance Institute for Highway Safety)首先倡导的一项汽车安全测试。鉴于「全新哈弗H6」和「VV7」拥有高性价比优势及稳健的销售态势,长城汽车具备信心其将成为公司品牌及销量提升的新增长点。

(3) 轿车

期内,本集团基于现有轿车积极开发新能源汽车,在5月推出首款纯电动车型「C30EV」。

国内市场

期内,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的发展态势,城镇化率进一步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更趋完善,同时受惠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对汽车的需求持续提升。此外,首次购车及换购需求仍然旺盛,带动汽车消费继续增长,而SUV销量增长尤为强劲,各车企持续推出SUV车型,使得SUV市场竞争更为激烈。本集团在上半年通过优化产品配置,推出多款更具竞争力的车型等措施,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

期内,公司积极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积极实施营销、宣传活动,调整老款车型产量,适时推出战略性新车型,实现整车销量达45.78万辆,同比增长0.65%,其中SUV销量实现38.96万辆,保持SUV行业市场占有率第一,继续保持国内市场领先地位;国内整车销售收入达37,946,844,307.81元,国内整车销售收入占本集团营业收入比例约92.57%。

2017年上半年,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本集团坚持聚焦SUV业务,以创新驱动产品结构升级,应对市场挑战。SUV继续保持增长,稳居中国SUV市场销量第一的地位。哈弗H6亦累计51个月取得国内SUV单车型销量冠军。

期内,本集团推出首个中国豪华SUV品牌「WEY」的首款车型「VV7」,受到消费者的广泛好评与关注,将有助本集团向中高端市场迈进。

海外市场

期内,受海外市场汇率波动、某些地区政局动荡等因素的影响,中国汽车出口仍面临较大的压力。惟受惠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海外市场也存在结构性机会,新的增长点逐步形成。

继本集团在日本、印度的研发中心投入运营后,在德国、美国的研发中心也将开始运营,加快本集团产品国际化布局。

本集团在海外市场积极拓展哈弗品牌销售网络,推出更多哈弗车型,加强海外市场品牌形象,形成覆盖南美、欧洲、非洲、亚太、中东地区的海外市场,巩固了国际营销。期内,实现整车出口和海外销售达1.7万辆,同比大幅增长154.03%;整车出口销售收入人民币1,081,207,971.03元,整车出口销售收入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约2.64%。

新产品推出

期内,本集团推出红标「哈弗H6coupe」2.0T+7DCT车型,售价区间为12.58万元——14.98万元。新车型换挡更加平顺且提升燃油经济性,由外而内显著提升整车档次感。红蓝两款哈弗「H6 Coupe」形成风格迥异的产品组合,不仅丰富了哈弗H6产品阵容,同时为本集团销量提升奠定基础。

2017年4月上海车展期间,本集团推出全新「哈弗H6」,其搭载「2.0 GDIT/1.3GDIT缸内直喷+7 DCT湿式双离合」全新动力组合,采用「全新动力、全新安全、全新设计、全新技术」为一体的 「四新之车」,售价区间为11.88万元-14.68万元。自上市后赢得了消费者的广泛认可,终端消费火热,6月份销量已突破10,000辆。

另于上海车展期间,本集团推出中国豪华SUV品牌「WEY」的首款量产车型「VV7」。售价区间为16.78-18.88万元。新车采用家族式DNA竖型元素,赋予车辆极高的识别度,材质、技术、安全保障和造车理念等方面均以豪华SUV为标准,凭借劲致有型的外观设计、奢华质感的接触感受、静谧舒适的乘坐体验、360°智能化安全防护,「WEY」成为中国豪华SUV的代名词。全车标配超越传统豪华SUV级别的安全配置,将全系安全标准提高到一个更高水平,重新定义豪华理念。

此外,本集团亦携旗下多款SUV车型亮相「2017 上海国际车展」,展示产品包括WEY品牌首款新能源概念车「Pi4 VV7x」、哈弗概念车「HB-03」、WEY概念车「Pi4 VV7c」与准量产车型「VV5c/VV5s」也在现场联袂登场,展示了本集团的研发实力与未来产品的研发方向。

2017年5月,本集团推出8AT版本「哈弗H8」、「哈弗H9」,其搭载高功率柴油、汽油2.0T发动机+8AT变速器,动力、功能、安全均升级、品位更豪华,且燃油经济性进一步提升,为客户带来更舒适及更安全的用车体验。

2017年5月,本集团推出首款纯电动新能源汽车「C30EV」,补贴后终端实际售价区间为6.98万元-7.98万元。其采用三元锂电池,充分满足日常出行需求,常温情况下,仅需40min即可充满80%的电量,是高性价比的纯电动家轿产品。

未来展望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消费市场,国内汽车消费者变得更趋成熟,并形成独特的消费理念。未来随着国内城镇化率进一步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均收入的增加,对汽车等消费品的需求持续提升,首次购车及换购需求仍然旺盛,将带动汽车产品消费继续增长。这其中,自主品牌崛起、SUV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汽车金融渗透率稳步提升、绿色环保理念和汽车智能化普及,将贯穿于汽车消费行业。

基于未来行业消费趋势和巩固国内SUV领先地位,本集团坚持聚焦SUV品类,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积极开发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加快相关战略项目的实施,创造令消费者惊喜的产品,为中国汽车品牌的发展作出贡献。

新产品

基于聚焦SUV战略、行业消费趋势和绿色环保理念,以「智能、新能源、共享」为方向,以高新技术作充分准备,本集团将推出更多具竞争力的SUV车型和新能源车型。

公司在7月已推出哈弗M6车型,并将陆续推出「VV5」、「VV7插电混动」等多款车型,进一步丰富现有车型的智能配置,以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新设施

本集团位于保定徐水区的整车三工厂已竣工投产,现正进行生产「全新哈弗H6」车型,在今年下半年将开始生产「VV5」车型。

本集团在俄罗斯图拉州的工厂预计于2019年建成投产,将主要生产SUV车型,预计投产后将促进在俄罗斯的销售规模。

增资入股河北御捷车业有限公司

增资入股河北御捷车业有限公司

于2017年7月16日,本集团与河北御捷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御捷”)及其股东签署《合资框架协议》,以增资入股方式获得河北御捷25%的股权。河北御捷是致力于小型轻量智能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发展的创新型企业。本集团与河北御捷将识别各自在新能源汽车方面的优势,展开全方位合作的研究与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工艺、零部件供应、渠道建设、品牌推广等,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河北御捷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积分将全部直接转让给本集团,降低本集团平均油耗水平;同时河北御捷取得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本集团出售,使本集团更好完成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积分的考核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本公司于2016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2016年11月2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13000025),有效期3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之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故本公司自2016年至2018年减按15%的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代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代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本集团自2017年起采用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其适用范围,明确了政府补助和收入的区分原则,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允许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对于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新增了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并规定了新的列报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3、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本集团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自2017年1月1日起,本集团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57,466,601.41元,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的颁布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魏建军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