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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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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7-77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上半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以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为中心,继续加大技术和资金投入,深耕沥青产品细分市场,小额贷款业务经营稳定。但是受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低迷及高速公路建设周期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主营产品改性沥青销量及价格没有明显回升,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在坚持发展主营业务的同时,公司还积极推进收购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获证监会核准,并已完成了标的资产的过户。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8,125,903.5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66%;营业利润-2,608,751.0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1.23%;利润总额-2,373,318.3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2.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84,919.5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72%。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地,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调整业务市场布局,响应客户区域化需求

为加强沥青市场业务开拓, 公司从发展战略高度出发,对沥青相关业务和市场进行了整合,除原有的湖北、广西、四川、陕西四大公司和乳化沥青事业部外,公司还设立了西藏分公司、西北办事处、湖南办事处、榆林项目部,进一步开拓区域市场以更好响应不同区域客户的需求,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发展。

(2)深耕沥青细分市场,加强小产品研发推广

报告期间,公司在优化重要产品的同时对沥青细分市场进行了深入研究,加大了沥青小产品的研销力度,梳理、优化沥青小产品的原材料、生产工艺等环节,组织专人仔细研究沥青小产品的相关政策、并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完善产品运输等配套服务。目前公司所做的一系列措施已初步达成一定效果,2017上半年彩色沥青、乳化沥青及其他小产品的合同销量同比2016上半年的彩色沥青、乳化沥青及其他小产品的合同销量有了大幅的提升。 此外,公司的研发团队还对胶粉改性沥青工艺配方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和优化,大大的提高了其性能,使其性价比更具优势。

(3)优化生产管理,保障产品供应

为配合小产品、特种产品的销售,2017上半年在湖北青山库、广西钦州库都已安装了40吨的脱色沥青生产罐,并配备了自加温脱色沥青运输罐,解决了脱色沥青生产响应慢、运输难、与拌合楼对接难的问题,极大地提升了彩色沥青的市场竞争力。为了保障西藏分公司的供货,在吸取了多家袋装沥青灌袋经验的基础上,自设计并组建完成了新津库区的重交沥青装袋系统。

(4)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产品研发创新

2017上半年继续加强新技术、新工艺研发的工作,完成了科技厅项目“低碳环保型道路铺装材料的研究及应用”的验收工作。成功申报省科技厅 “自修复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化研究及应用”项目,同时完成了1个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3个发明专利的撰写与受理。

(5)实施年度分红派息,积极回馈股东和投资者

2017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决定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4,700,5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5元人民币(含税),公司本次派发的现金红利已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划入各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的资金账户,积极实现对各股东及投资者的回馈。

(6)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以38亿元购买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17年5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24次工作会议审核获得有条件通过,并于2017年7月10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大田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71号),正式核准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7月27日已完成了标的资产的过户,公司将积极推进重组方案的实施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信息。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通过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创造了良好的机会,未来公司将与标的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进行全面整合,贯彻实施公司“双轮驱动”发展战略产业布局,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庆寿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7-74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庆寿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7-75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邱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6号)。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377 股票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7-76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高新”、“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列报进行修改,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并将自2017年1 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