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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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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暨复牌公告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7-055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暨复牌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7年8月24日、25日、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正在继续推进之前披露过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详见2017年8月16日披露的2017-053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即向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该事项还需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上报山西省国资委核准,提请中国证监会审核,能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山西省国资委通知,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权全部注入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近期原料煤价格和焦炭价格与去年相比有一定幅度上涨,下半年焦炭价格上涨是否具有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后期可能发生波动,扣除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焦炭价格上涨对公司利润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7年上半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026元,8月28日公司动态市盈率为205.4,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近期公司股价涨幅较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8月30日开市起复牌。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17年8月24日、25日、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主要产品、上下游业务、产品供需等外部条件和生产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地处山西省临汾市,是山西省重要的焦煤产区和焦炭产区,公司主要原料为洗精煤,主导产品为焦炭(主要为冶金焦,公司不生产针状焦),受宏观经济持续向好影响,原料煤价格和焦炭价格与去年相比有一定幅度上涨,2016年度公司原料煤平均价格516.13元/吨(不含税),2017年1-6月原料煤平均价格819.01元/吨(不含税);2016年度公司全焦平均价格841.37元/吨(不含税),2017年1-6月全焦平均价格1394.46元/吨(不含税),2017年7、8月份焦炭价格累计上涨400元/吨左右。下半年焦炭价格是否具有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后期可能发生波动,扣除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焦炭价格上涨对公司利润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

1、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于2017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临2017-053号)。目前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评估、审计等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筹划其他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继续推进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还需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上报山西省国资委核准,提请中国证监会审核,能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2、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焦集团”)书面征询,截至目前山焦焦团作为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正在推进山西焦化向山焦焦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除上述事项外,山焦集团未筹划其他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3、经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焦煤集团”)书面征询,焦煤集团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批复》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持有的省属22户企业国有股权全部注入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通知》正在办理划转的相关事宜,即山西省国资委将焦煤集团的国有股权全部注入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山焦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山西省国资委不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焦煤集团未筹划涉及本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017年8月24日、25日、28日三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价格涨幅高于同期上证指数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7年上半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026元,8月28日公司动态市盈率为205.4,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2017年公司及部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股价及动态市盈率信息具体如下:

注:以上数据来源为中国银河证券海王星股票行情软件。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目前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股票复牌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30日开市起复牌。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