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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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2017-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7-022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重要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准则。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规定,公司自财会〔2017〕15号文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修订和新颁布的会计准则。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财会〔2017〕15号文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即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规定,公司主要调整了与日常活动相关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按照经济业务实质,从计入营业外收入调整为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的净利润无影响。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重要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辰先生、王蔚松先生、王学江先生审议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重要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五、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