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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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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2017-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ST佳电 公告编号:2017-055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因公司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如公司存在重大违规违法行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7年4月6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03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于2017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于2017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于2017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于2017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于2017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4月11日—2017年4月15日,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21日,证监会人员到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相关部门就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如公司因此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1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2017年培训情况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拟定的培训计划,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本次培训的内容包括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违规案例解析及再融资新规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人员: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吴志君先生具体负责本次培训工作。

2、培训对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人员、其他股东及证券事务代表。

3、培训时间:2017 年 8月 26 日。

4、培训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1号楼5楼会议室。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结合相关案例,重点从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违规案例解析及再融资新规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培训过程中,海通证券培训人员对培训对象提出的各项问题进行了讲解,并与培训对象就其关心的部分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讨论。现场培训后,为了进一步加强培训效果,海通证券培训人员向培训对象提供了讲义课件等学习资料,以供自学。

三、本次培训的成果

本次培训工作进一步加深了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的理解和认识,促使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一步明确其在信息披露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中关于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的规定,实现了培训的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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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君 孙昭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之2017年上半年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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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君 孙昭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