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7-05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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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桂谦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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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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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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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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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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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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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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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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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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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8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晓莹、苏苗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见证意见为: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