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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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
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7-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码:2017-075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

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亏损业务资产出售重大事项,分别于2017年6月2日、2017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亏损业务资产出售的重大事项暨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关于筹划亏损业务资产出售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经论证,该拟筹划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于2017年6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继续停牌公告》。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仍在商洽和沟通中,相关方案仍未确定,交易事项仍具有不确定性,且涉及资产、业务、财务等各方面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7年7月2日前按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公司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并于2017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14日、2017年7月21日、2017年7月2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2017-053、2017-055、2017-058)。

由于预计无法在2017年8月2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或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2017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2017年8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将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16日、2017年8月2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2017-067、2017-071)。

2017年8月25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

【前述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进展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轮停牌期间,经友好协商,原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解除了原财务顾问协议。公司重新聘请民生证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的现场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相关工作,加快与意向方的谈判及交易方案设计。经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码:2017-076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独立财务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意向方出售纺织印染业务全部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2017年8月4日,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协议》,委托兴业证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兴业证券同意终止上述《财务顾问协议》,兴业证券不再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保证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决定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公司此次更换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组方案没有影响,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各方将按计划推进本次重组工作。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