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6,642,140.63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2017年9月6日,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7)豫01民初字第4748-4763号、1488号、4707-4716号、4110-4114号、4479号】及相关法律文书。
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顾劲松等33个自然人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一案。
原告:顾劲松等33个自然人
被告: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诉讼事实及请求
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就本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原告顾劲松等33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索赔金额为16,642,140.63元人民币,并要求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