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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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359 股票简称:北讯集团 公告编号:2017-126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5日—2017年9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6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5日15:00至2017年9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郝晓晖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1人,代表股份数量361,269,6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39,524,565股的56.49%。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310,839,4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39,524,565股的48.6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数量50,430,1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39,524,565股的7.89%;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8人,代表股份数量36,131,4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39,524,565股的5.65%。

2、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增加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266,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36,128,474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97%。

2、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192,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576%,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36054074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782%。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266,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36,128,474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97%。

4、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269,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36,131,474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关于增加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192,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576%,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36,054,074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782%。

6、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192,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576%,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36,054,074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78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邱克律师、黄令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