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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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17-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17-053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92号文核准,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5,624,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7,846,740.11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1月7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0975741_K01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于2016年11月09日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文于2017年06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公司已将“浙江省海兴电力研究院建设项目”、“巴西建设智能电力计量产品生产线项目”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理财及存款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账号1202020029900111161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账号33050161672700000294)已无余额且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其进行销户。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