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2017-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7-053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9月7日上午9: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8月31日以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思敏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王松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王松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同意聘任李光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李光强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光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李光强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2017年9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光强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职务。公拟聘任李光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补选张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宏女士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2017年9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司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30万头/年肉牛加工及贸易物流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在山东驻地厂区西南区域投资建设30万头/年肉牛加工及贸易物流项目,项目总投资为26,72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0,120万元,建设期利息34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259万元。公司将申请银行中长期贷款14,500万元,其余资金为公司自筹。本项目建设期为1.5年。

本项目以进口肉牛四分体为原料进行分割生产和深加工,建设30万头/年分割、深加工生产线一条,主要产品涵盖鲜冻分割牛肉、牛肉调理制品、牛肉熟食产品。预计年产鲜冻分割牛肉37,500吨、调理牛肉产品27,000吨、熟肉产品11,500吨。全部直接面对消费者销售,可满足我国国内牛肉产品市场需求快速发展的需要。

项目建成投产后,项目计算期内(不包括建设期)预计各年平均销售收入488,18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18,582万元,年均所得税4,645万元,净利润13,936万元。

本项目的建设能优化公司现有产品结构,使公司在肉类领域的产业集中能力大幅增强,可进一步提高公司产业链各个环节的资源整合及精细化管理、建设系统化的运营体系,有助于企业发挥内部的协同效应,实现各个业务链之间的均衡发展,提升抵抗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的能力,进而形成综合竞争力。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9月26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2017年9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7-05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李光强先生关于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光强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职务。李光强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李光强先生的辞职报告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前,李光强先生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相关职责。董事会对李光强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张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张宏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附件:

张宏,女,中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2002年9月历任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2016年6月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担任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职务。现任希努尔、共达电声、山东章鼓独立董事。

张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张宏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7-055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

及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6日收到副总理、董事会秘书王松先生提交的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辞职申请。王松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王松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松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申请自辞职申请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松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松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17年9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聘任高管人员情况如下:

同意聘任李光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李光强简历详见附件)。

李光强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李光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 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 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李光强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李光强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36-6339032 传真:0536-6339137 邮箱:13853638992@163.com

地址: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 邮编:262216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附件:

李光强,男,1971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山东圆友重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潍坊金丝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3月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目前担任亚星化学(股票代码600319)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光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李光强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7-05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30万头/年肉牛加工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投资概述

1、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巩固和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资金及银行贷款方式筹集约 26,727万元在公司山东驻地厂区西南区域投资建设30万头/年肉牛加工项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30万头/年肉牛加工及贸易物流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30万头/年肉牛加工项目

2、建设地点:公司山东驻地厂区西南区域

3、建设内容:建设30万头/年分割、深加工生产线一条。

4、建设周期:1.5年

5、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为26,72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0,120万元,建设期利息34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259万元

6、资金来源:申请银行中长期贷款14,500万元,其余资金为公司自筹。

三、投资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长期以来,我国人均牛肉消费水平与世界平均消费水平相比偏低,随着中产阶级日益壮大以及生活水平提高带来的食品结构变化,对于牛肉的需求不断加大;与此同时,国家对肉牛养殖的一系列政策扶持和对牛肉进口的逐步放开,牛肉的来源更有保证。投资建设本项目可更好满足国内牛肉消费需求并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因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的变化多种因素影响,面临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尚处于筹备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3、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能优化公司现有产品结构,使公司在肉类领域的产业集中能力大幅增强,可进一步提高公司产业链各个环节的资源整合及精细化管理、建设系统化的运营体系,有助于企业发挥内部的协同效应,实现各个业务链之间的均衡发展,提升抵抗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的能力,进而形成综合竞争力。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有利于拓展公司经营业务和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决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决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登记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7-057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七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9月7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7年9月26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2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25日-2017年9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15:00至2017年9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9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其他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也不接受会议当日现场登记。相关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代理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 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 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鹏

电 话:0536-6339032 0536-9339137

传 真:0536-9339137

邮 箱:dls525@126.com

地 址: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回执

特此通知。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330”,投票简称为“得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1、 本人(本单位)对于上述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

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2、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股份性质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17年 月 日,我单位(本人)持有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