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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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回复修订的公告

2017-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7股票简称:海越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71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339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所列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核查和落实,并已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之回复说明》。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获商务部反垄断局《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以及其他部分反馈问题涉及事项存在更新进展,上市公司就报告书中的相关内容做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之回复说明(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