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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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8 证券简称:*ST沪科 公告编号:临2017-021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雷升逵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关于子公司上海永鑫调整搬迁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608 证券简称:*ST沪科 公告编号:临2017-022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重要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2、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通知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 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规定,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截至目前公司未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定的事项。

2、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自2017年6月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按照前述会计准则执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公司2017年01-06月未涉及政府补助,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不存在调整事项。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608 证券简称:*ST沪科 公告编号:临2017-023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永鑫搬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上海永鑫波纹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永鑫”)于2016年12月与上海市宝山区大场工业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方”)签订了《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补偿协议书》,并拟将上海永鑫现有产能整体搬迁至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异型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异钢”)厂区进行生产。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永鑫签订〈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补偿协议书〉及搬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3)以及2017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永鑫搬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6)。

按照浦东新区曹路镇政府相关要求,因用地规划调整及产业升级等原因,现上海异钢生产厂区不再允许扩建产能,故上海永鑫原定搬迁方案已不具备继续实施的条件及基础。鉴于此,为了保证上海永鑫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后续补偿资金的及时到位,上海永鑫启动紧急预案,对原有搬迁方案进行调整,并积极寻求其他满足生产条件的生产场地。2017年9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子公司上海永鑫调整搬迁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后搬迁方案概况

1、搬迁地址:本次搬迁地址位于江苏省常熟市梅李镇赵市村四村路,租赁面积合计约8,000平方米,其中包括厂房4,400平方米,空地2,600平方米,办公用房约1,000平方米。

2、搬迁场地取得方式:租赁。

3、租金标准:前五年租金为人民币120万元/年。租金每五年调整一次,五年后租金优先按市场行情调整;原则上涨幅不超过18%;如市场行情变化较大,则由甲乙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

4、租赁期限:办公楼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生效起10年。租赁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续租权。

5、搬迁范围:本次搬迁为整体成建制搬迁,原则上包含其全部人员、生产设备、管理部室以及上海永鑫的各类资产。

6、搬迁计划:目前上海永鑫已根据搬迁方案制定具体搬迁计划并启动前期工作,预计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

7、搬迁费用:上海永鑫本次搬迁可能发生的费用包含因搬迁导致的提前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厂房及附属设施改造费用、设备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费用、员工补偿费用等。由于本次方案调整涉及跨省异地搬迁,涉及的员工补偿费用、设备搬运费等将有所增加,但由于目前上海永鑫尚未进入实质搬迁阶段,相关费用支出暂无法准确估计。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本次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补偿金额可以弥补相应搬迁损失,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二、此次搬迁方案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原搬迁方案涉及的厂房及附属设施改造、设备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工作尚未进入实施阶段,因此本次搬迁方案调整不会造成上海永鑫重复投资,亦不会对整体搬迁进度及《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补偿协议书》的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

2、随着搬迁方案的实施,上海永鑫可能在本年度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同时确认对应的处置及赔偿收入,预计对公司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净利润、净资产、固定资产等报表项目产生相应影响。鉴于上海永鑫搬迁过程中涉及的资产处置等事项尚需经中日合资双方协商讨论,目前因此产生的收入或支出暂无法准确估计,故该事项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金额暂无法判断。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3、上海永鑫本次整体搬迁完成后,其产品规模总量基本不变,产品结构及工艺流程将有所调整,搬迁完成后按计划逐步恢复生产,可能对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上海永鑫正常生产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608 证券简称:*ST沪科 公告编号:临2017-024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连照菊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