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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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 告

2017-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7-062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2:00,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7日15:00至2017年9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索斌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1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09,582,7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7.9157%。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06,212,0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7.0571%;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11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3,370,7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8587%%。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09,582,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22,583,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109,582,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22,583,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上述议案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郭恩颖、张淼晶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7-06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押及再次质押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运输”)函告,获悉金王运输于2014年9月24日将持有的公司1125万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321,916,620股的3.4947%)质押给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用于为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因已经偿还全部银行借款,2017年9月4日将上述股份解除了质押,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经于2017年9月5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金王运输于2014年10月16日将持有的公司1125万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321,916,620股的3.4947%)质押给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用于为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因已经偿还全部银行借款,2017年9月7日将上述股份解除了质押,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经于2017年9月8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2017年9月4日,金王运输将持有的公司112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392,548,392股的2.8659%)再次质押给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用于为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手续已经于2017年9月5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2017年9月7日,金王运输将持有的公司112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392,548,392股的2.8659%)再次质押给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用于为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手续已经于2017年9月8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金王运输持有公司股份86,999,0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626%,金王运输累计质押公司股份86,9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591%。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