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0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经事后核查,现金流量表个别报表项目数据存在差错,现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公司基本情况”/“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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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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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半年度报告“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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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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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7年半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主营业务分析”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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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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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7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二、财务报表”/“5、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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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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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7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二、财务报表”/“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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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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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17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3、现金流量表项目”中“(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更正前: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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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
更正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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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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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17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更正前: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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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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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除涉及上述更正的数据相应变动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同时,对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的相关数据进行了相应的更正。《2017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新后)和《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更新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各项数据的审核,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