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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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
补充公告

2017-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73 股票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7-126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中关于上市公司重大合同公告的格式要求,现对上述公告内容补充如下:

除上述补充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补充后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17-127)。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13日

股票代码:000673 股票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7-127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召开了七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Hongsheng Culture Holdings Ltd签订《〈世界巡回演唱会〉代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下为合同的具体内容。

一、 合同风险提示

1. 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需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 合同的履行期限:2017年8月至2020年12月31日为止。

3. 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存在演唱会票房执行技术不达预期风险;遇到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计的因素,可能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

4.合同的执行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具体将以该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而定。

二、 合同对方当事人介绍

1. Hongsheng Culture Holdings Ltd为一家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公司,登记办公地址: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PO Box 309,UglandHouse,South Church Street,Cayman Islands.

档案编号:323900

成立日期:2017年6月13日

注册股本:5万美金

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公司与Hongsheng Culture Holdings Ltd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Hongsheng Culture Holdings Ltd发生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交易对方拥有合法授权,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 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Hongsheng Culture Holdings Ltd

乙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签署日期:2017年9月8日

1.合作事项

(1)甲方拥有授权艺人的本次演唱会代理授权,并负责本次演唱会的演出内容设计、制作、及本合同约定事项。

(2)甲方同意独家授权乙方作为本次演唱会于本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区域、及合作期间内的独家代理,由乙方负责安排巡演及本合约约定事项。

(3)本次演唱会概况

项目名称:《世界巡回演唱会》

巡演范围:全球(具体演出国家、地区及城市依附件一规定)。

2. 合作期间

2017年8月至2020年12月31日为止。

3. 演唱会费用

公司预计投入本次演唱会总投资为6至9亿元人民币(含所有硬体、软体、项目发展及工作人员等费用),其中演唱会制作费用为3.5亿元人民币。(前述金额均未含税)

甲方单场盈利分成比例为单场演唱会利润的20%。

4. 合同的签署及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于乙方内部决策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效。

5.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次演唱会由甲方全权负责演出节目内容设计及制作。

(2)甲方负责本次演唱会的整体制作方案及设备租赁和调试。

(3)甲方负责本次演唱会前期筹备、排练相关事项及费用。

(4)乙方负责本次演唱会所有落地前期筹备与执行工作以及相关执行费用。

(5)乙方负责相关演出的安保、巡演人员的接待及费用。

(6)乙方负责相关演唱会的票务事宜及收益。

(7)乙方全权负责本次演唱会的赞助事宜及收益。

6. 违约约定

(1)除本合约另有约定外,本合约未经甲乙双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可随意变更或终止。

(2)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约的各项规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有任何一方未履行合约义务,守约方有权提出解除或终止合约,并由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本次演唱会之举办日期、城市及各城市之演出场地,乙方因任何原因,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更改日期或地点,应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否则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终止本合约且乙方仍需支付甲方已支付的本次演唱会之演出制作费用予甲方,乙方并应承担甲方应付舞者及表演者及现场乐队等相关演出人员的违约金。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的签署是公司首次与一线艺人开展演唱会业务的合作,有助于公司整合国内外演出资源、票务资源,占有演出市场份额,从而更好地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2. 本次合同涉及金额较大,合同的签署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业绩将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已从合同条款上进行了严格约定,风险可控。本次合同签署后,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披露。

3. 上述合同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方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合同签订事项经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召开的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 《〈世界巡回演唱会〉代理合同》;

2. 公司七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