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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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投资私募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

2017-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17-033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投资私募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霍尔果斯中企易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自有资金人民币13,000万元(首期出资额为1,300万元,其余出资根据项目进度分期缴纳)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述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对私募基金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天药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控制好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在未来12个月内以不超过6亿元额度的自有资金,对非上市企业股权、产业并购、金融证券类私募基金进行投资。具体情况详见我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披露的2017-012、013号公告。

春天药用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恒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朗投资”)现基于对霍尔果斯中企易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被投资企业”)投资方向和投资前景的认可,拟以自有资金13,000万元投资被投资企业,本次投资未超出董事会批准的额度。

我公司、春天药用、恒朗投资与被投资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二、投资协议基本情况

被投资企业霍尔果斯中企易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有限合伙企业,恒朗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一) 普通合伙人信息

1、普通合伙人信息

名称:中企升亿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升亿达”)

住所(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三幢二单元4-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宗业

注册资本:5100万元

股权结构:刘宗业股权比例80%、赵鑫股权比例20%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5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2、主要管理人员:

(1)刘宗业先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先后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助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职务,2016年7月至今担任中企升亿达总经理、执行董事职务,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投资工作经验。

(2)赵鑫先生,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先后在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职务,2016年7月至今担任中企升亿达风控负责人。

该公司成立以来经营情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已于2016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登记编号:P1032242),具备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

(二)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我公司、春天药用、恒朗投资与中企升亿达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公司无直接或间接持有我公司股份、无拟增持我公司股份计划、与我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我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 被投资企业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霍尔果斯中企易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4MA77KJWF39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友谊西路24号亚欧国际小区2幢2221室-539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企升亿达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宗业)

成立日期:2017年8月9日

合伙期限:2017年8月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该企业目前正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2、成立背景: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06,以下简称“神

州易桥”)全资子公司神州易桥(北京)财税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企升亿达已于2016年10月共同发起设立霍尔果斯神州易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进一步配合霍尔果斯神州易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现神州易桥有关发展计划,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服务各垂直领域优秀的运营商开展并购整合、进一步提升其服务能力,神州易桥与中企升亿达发起设立霍尔果斯中企易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基金规模:总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将根据资金需求分期进行募集,其中首期基金出资规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将根据投资项目的进度分期出资。

4、投资人及投资比例:中企升亿达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3,000万元,神州易桥作

为一般级有限合伙人认缴2,000万元,恒朗投资作为一般级有限合伙人认缴5,000万元、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8,000万元,剩余份额部分由中企升亿达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5、资金来源:恒朗投资本次投资为自有资金。

6、出资进度:恒朗投资首期出资额为1,300万元,其余出资根据项目进度分期缴纳。

(四) 管理模式

1、 管理及决策机制:由中企升亿达担任被投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

人及基金管理人,负责执行基金事务及日常管理工作。被投资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设5名委员(普通合伙人委派2名,神州易桥委派2名,恒朗投资委派1名),负责对项目投资与退出做出决策,相关决策必须经3名及3名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2、 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全体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行使合

伙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关义务。普通合伙人按照法律规定对被投资企业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被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 各投资人的主要权利:分享财产收益、分配剩余财产,按协议约定监督普通合

伙人履行投资管理义务的情况,按约定获得运作信息资料。

4、 各投资人的主要义务:履行出资义务及规定的费用,及时、全面、准确、真实

地向普通合伙人告知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不得违反合同的规定干涉合伙企业的投资行为等。

5、管理费:每年按被投资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2%收取。

6、利润分配安排方式:本合伙企业因任何投资产生的可分配收益,按优先级合伙人、一般级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顺序在同一类别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1)优先向全体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使其收回每一笔实缴出资额并使每一笔实缴出资在实际投资期限内实现6.5%/年(单利,税前)的预期优先回报收益率。

(2)若有剩余,优先向全体一般级有限合伙人分配,使其收回每一笔实缴出资额并使每一笔实缴出资在实际投资期限内实现8%/年(单利,税前)的预期优先回报收益率。

(3)若有剩余,优先向普通合伙人分配,使其收回每一笔实缴出资额并使每一笔实缴出资在实际投资期限内实现8%/年(单利,税前)的预期回报收益率。

(4)若有剩余,普通合伙人有权获得剩余全部收益的20%作为超额奖励,剩余全部收益的80%由一般级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按合伙份额比例分配。

7、亏损承担方式:

(1)如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包括其内部机构、雇员或者其委托、授权的任何其他机构、个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其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故意的不当行为或者重大过失、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或明显不作为行为),导致本合伙企业亏损,则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承担该等亏损并向合伙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2)非因上述原因,合伙企业如果出现亏损,首先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其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弥补亏损,剩余部分由其他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按出资比例承担。

(五) 投资模式

1、 投资范围:

(1)与神州易桥(000606)“百城千店”计划相关的企业服务公司;

(2)与企业服务相关的垂直领域运营公司或企业服务领域上下游公司;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他投资事项。

除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不得对外贷款及担保;除监管机构许可的私募基金闲置资金投资许可范围,原则上不得从事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项目、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不得对外借款进行投资;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不得开展可能导致违反中国证监会或所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投资或其他业务经营活动。

对于分期缴纳至本合伙企业的资金,在未使用期间,或者项目退出后暂时未分配的资金,允许购买货币基金、协议存款、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低风险的收益产品,降低资金沉淀成本。

2、投资项目和计划:根据协议和被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拟通过对前述投资领域的企业进行投资并获得投资回报。

3、 盈利模式:通过股权投资、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

进行投资获得分红及利用证券市场等渠道退出实现增值获利。

4、 投资后的退出机制:投资项目退出时,在扣除基金管理费用和其他日常经营费

用后,根据协议确定的分配顺序、比例,进行收益分配和亏损承担。

三、本次投资目的和对我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投资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率、通过本次投资获得投资回报。

(二) 本次投资对我公司的影响:本次投资可提高我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对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投资未来的实际收益主要取决于被投资企业的实际运作情况和所投资项目情况,对我公司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 风险揭示

1、 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被投资企业存在

未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未能寻求到合适的并购标的等可能性,因此存在投资项目和收益的不确定性风险。

2、 管理风险:被投资企业的运作经过项目发掘、尽职调查、投资策划、投资决策、

投资后管理以及项目的退出等诸多环节,对专业的管理、科学决策和风险控制方面具有较高要求,因此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3、 政策风险:结合目前国内各领域大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随着各行业市

场环境的变化,现行的国家政策、行业政策均存在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的可能性,因此本次投资存在相关政策变化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将密切关注、及时了解被投资企业的经营运作情况以及外部环境变化情况,认真履行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督促和协助被投资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科学决策,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控制水平,尽力保障投资资金的安全。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4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17-034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前解除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荣恩”)关于所持公司部分股票提前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 股东股票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1日,西藏荣恩因其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将其持有的我公司32,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详见公司2016年12月2日披露的2016-081号公告)。

2017年9月13日,西藏荣恩上述股票提前解除质押,并于2017年9月14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解除的手续。

二、股东股票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西藏荣恩持有我公司303,509,571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8.12%,本次解除股份质押后,其剩余累计股份质押数量为168,55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5.53%,占公司总股本的26.72%。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