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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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7-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5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6月30日《关于核准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7号)批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8,000,000股,并于2017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02,941.2万元增加至558,741.2万元,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1063699_E01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且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公司发行上市后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条款作出相应的修改,及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情况及上述授权情况,现对《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进行如下修改:

1、原第十七条为:

公司成立时,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司可以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427,500.00万股,全部向发起人发行,占公司当时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一百。

公司各发起人的出资方式、认购股份数、出资时间及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公司成立后,经河北省人民政府2009年6月29日《关于同意组建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冀政函[2009]69号)批准,秦港集团更名为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经河北省国资委2009年12月4日《关于划转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5.63%国有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冀国资发产权股权[2009]169号)和《关于划转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9.37%国有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冀国资发产权股权[2009]170号)批准,河北港口集团将其所持有的9.37%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秦皇岛市国资委”),秦皇岛市工业公司将其所持有的5.63%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秦皇岛市国资委。经河北省国资委2013年6月8日《关于划转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的通知》(冀国资字[2013]48号)批准,河北省国控将持有的0.56%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河北港口集团。上述股权变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

现修改为:

第十七条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司可以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587,412,000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4,275,000,000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76.51%。公司设立时发起人的出资方式、认购股份数、出资时间及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

2、原第十八条为:

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首次向境外投资人公开发行829,853,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其中,公司发行新股754,412,000股,发起人出售存量股份75,441,000股,发起人在境外上市外资股发行中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75,441,000股,减持后该等股份转换为境外上市外资股),于2013年12月1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后的股本结构为:全部为普通股,总数为5,029,412,000股,其中发起人河北港口集团持有3,104,314,204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61.72%,其他境内上市股份的股东持有1,095,244,796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21.78%,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829,853,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6.5%。

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批复全称】》(【证监会批复文号】)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并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后的股本结构为:公司共发行普通股【】股,其中,发起人河北港口集团持有【】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其他境内上市股份的股东持有【】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

现修改为:

第十八条 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首次向境外投资人公开发行829,853,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其中,公司发行新股754,412,000股,发起人出售存量股份75,441,000股,发起人在境外上市外资股发行中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75,441,000股,减持后该等股份转换为境外上市外资股),于2013年12月1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

前款所述境外上市外资股发行完成后,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6月30日《关于核准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7号)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8,000,000股,并于2017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后的股本结构为:公司共发行普通股5,587,412,000股,其中,发起人河北港口集团持有3,032,528,078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4.27%,其他境内上市股份的股东持有1,725,030,922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30.87%,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829,853,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4.85%。

3、原第十九条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8,741.2万元。

本次章程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目前,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已取得了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673224391T

名称: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秦皇岛市海滨路35号

法定代表人:曹子玉

注册资本:伍拾伍亿捌仟柒佰肆拾壹万贰仟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3月31日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为委托人提供货物装卸、仓储、集装箱堆放、拆拼箱;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业务;为船舶提供岸电、船员接送、污染物接收、围油栏供应服务;港内电力、电气工程安装、修理、用电管理及技术改造;房屋、场地租赁;手工具的制造、加工、维修及租赁;计算机工程、网络及软件开发服务;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港口装卸自动化技术的研发、咨询、服务;货物称重服务;货物代理;代理海船船员办理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书(海员证和外国船员证书除外)等有关手续,代理船员用人单位管理海船船员事务,为国内航行海船提供配员等相关活动;普通货运;货运站(场)(物流服务);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危险货物运输(3类)(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1月30日);企业管理服务;提供港口内相关劳务服务;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需前置审批的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为本公司提供物资采购服务;提供与本公司有关的资金结算、财务管理服务;港口设施保安服务;环境绿化、卫生保洁服务;港区铁路运输(有效期以许可证核定为准);计算机系统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