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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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7-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17-059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29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8月1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9.02%股份的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在2017年9月1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临时提案1(特别决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章程》作修订和完善,该项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修订条款请参见《中远海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7-056)及于今日发布的股东大会资料。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该等章程修订所涉及的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和备案手续。

临时提案2(特别决议案):《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公司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利)的全资子公司Oriental Fleet LNG 01 Limited(中文名称:东方富利LNG0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NG 01”),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以下简称“香港交行”)申请十年期不超过1.12亿美元的借款,东方富利拟为LNG 01向香港交行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应向贷款方偿还和支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担保期限同贷款期限。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8月1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9月29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171 号远洋宾馆三楼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29日

至2017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 1 、2 项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3 项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 8 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4 项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9 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2017 年 8 月 31及2017年9月1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和 本 公 司 网 站 (development.coscoshipping.com) 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资料将另行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4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2017年 月 日

附注:

1、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 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7年9月8日(星期五)以前(含当日)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于出席会议时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4、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