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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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景观 公告编号:2017-005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09月05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7年0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席惠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不超过8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景观 公告编号:2017-006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09月05日以书面方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亮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不超过8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0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59证券简称:东珠景观 公告编号:2017-007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0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0月9日

至2017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17年9月15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登记地点: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10月8日星期日(9:00-17:00)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王轩 谈劭旸

联系电话:(0510)88227528

传真:(0510)88209884

邮编:214101

特此公告。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景观 公告编号:2017-008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根据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现金流充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不超过8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2017年09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1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690万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8.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34,442,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937,012,915.1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8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1943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不超过8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二)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上述品种、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五)信息披露

公司每次在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 (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开展。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2、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未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查或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一)东珠景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东珠景观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东珠景观《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东珠景观上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