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

2017-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7-122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尹洪卫先生于2017年7月5日向公司递交《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拟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28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本次减持的受让方为特定对象,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尹洪卫先生转让的公司股份,拟减持的数量等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份数量。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5日在指定信息媒体上刊登的《2017-084: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7年9月13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控股股东转让的477.9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在指定信息媒体上刊登的《2017-121: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7年9月1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控股股东转让的74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公司股票购买,即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完成。

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份减持情况

(二)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其所作的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3、本次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减持遵守了其在《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作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其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本次减持后,尹洪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5,026,033股,占公司股本37.2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本次减持的受让方为中航信托·天启【2017】218号岭南园林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购买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司于2017年6月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委托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中航信托·天启【2017】218号岭南园林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管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9月13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了公司控股股东转让的477.95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15%,成交金额合计120,682,375元,成交均价25.25元/股。

2017年9月1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了公司控股股东转让的74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成交金额合计19,284,400元,成交均价26.06元/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取得551.95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33%,成交均价约25.36元/股,成交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39,966,775元。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二个月。

注:因公司处于股权激励自主行权期,本公告所述总股本均以截止2017年8月31日总股本数计算。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