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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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17-065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公司分别于 2017年8月31日及 2017 年 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4日—2017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 9月14日 15:00 至 2017年9月15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高斯贝尔产业园1栋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潭爱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人共27人,代表股份103,54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67,150,000股的61.95%。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委托人共16人,代表股份23,77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67,150,000股的14.2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人为16人,代表股份82,26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67,150,000股的49.2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1 人,代表股份21,27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67,150,000股的12.73%。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该议案涉及关联股东有刘潭爱、孙二花、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谌晓文、游宗杰、欧阳健康、杨长义、刘玮,存在的关联关系、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回避表决情况见下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中明 傅怡堃

3.结论性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