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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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编号:2017-065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9月1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宋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智勇先生、邓福海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17-066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雾节能”)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神雾节能,证券代码:000820)自2017年7月17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7月17日和2017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和《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经公司与各方论证,上述筹划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3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2017年8月8日及2017年8月1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2017-051);2017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并于2017年8月23日、2017年8月31日、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1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2017-061、2017-063、2017-064)。

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9月1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是,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承诺原则上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二、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初步拟定为神雾集团控制的节能环保资产,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

标的资产控股股东为神雾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吴道洪先生。

2.交易具体情况

截止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在商讨、论证过程中,可能为公司合并或其他重组方式,具体方案目前尚未确定。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有关各方已签订重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正式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积极与各方就本次重组方案进一步沟通、协商及论证。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进展情况

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律顾问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截至目前,相关中介机构正继续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5.本次交易涉及有权部门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各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后报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三、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有关各方已签订重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等工作量较大,涉及的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交易情况较为复杂,因此公司无法按原定时间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承诺事项

若公司预计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届满前不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的,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如拟继续推进重组,公司将在原定复牌期限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且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同时,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出的同时披露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相关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并承诺公司股票因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若公司未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或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否决前述议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风险提示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