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编号:2017-027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2: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17年9月14日下午3: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6号高速公路大楼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曾国华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人、代表股份
265,266 ,6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2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
260,440,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38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4,826,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265,266 , 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15,865,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圣涛 刘启亮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署的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编号:2017-028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收到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琼海分公司转来闲置土地认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高速地产”)于2017年9月15日收到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海汽琼海分公司”)转来《琼海市国土资源局闲置土地认定书》(闲置认字〔2017〕2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闲置土地认定书》的具体内容
海汽琼海分公司于2003年3月19日取得琼海市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琼海市嘉积镇银海路,面积为56196平方米(折合84.3亩),土地证号为海国用(2003)第0424号,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琼海市国土资源局认为: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与《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等有关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我市认为你公司2009年拆除地上建筑物的行为属于企业自身原因,造成该宗地闲置的原因为企业原因,将采取无偿收回方式进行处置。
二、该宗土地的具体情况
2003年3月19日,海汽琼海分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琼海市嘉积镇银海路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56196.0平方米(约84.29亩),地块号为1-(1)-981-1-1,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证使用权证号为:海国用[2003]第0424号,土地使用年限70年(自2003年3月26日起至2073年03月15日止)。取得土地后完成了琼海客货运输中心车站主体建设,建筑面积14840平方米。
2008年4月21日,高速地产与海汽琼海分公司就上述宗地分别签订《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约定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2008年4月25日,海南高速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并披露了相关公告。
2008年6月6日,高速地产与海汽琼海分公司就上述宗地签订《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合作开发项目利益分配方式由原按出资比例分配税后利润改为按项目建筑面积和出资比例分配房屋。2009年1月,高速地产拆除该宗地地上的琼海市汽车站等地上附着物。
2010年10月19日,高速地产向琼海市规划建设局报送《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由于证载用途与控规不符,2011年7月27日该局批复要求按照规划性质进行修改,此次报建没有通过审批。
为明晰国有资产权属关系,经海南省国资委批复同意,高速地产与海汽琼海分公司于2012 年 12 月 13 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海汽琼海分公司向高速地产转让琼海嘉积镇银海路的84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转让价款为4068万元,并确认高速地产应付转让款已支付完毕。目前,上述宗地《土地使用权证》仍然属于海汽琼海分公司,该宗土地转让手续尚在办理中。
2015年琼海市全面暂停办理新增商品住宅,全面暂停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规划报建审批。受“两停”政策影响,该项目无法办理规划报建等相关手续。
2017年5月10日高速地产收到海汽琼海分公司转来琼海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高速地产积极配合闲置调查工作的展开。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以上事项,若政府无偿收回该宗土地,将对当期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其中:2017年当年资产负债表中投资项目相关成本4372万元将作为损失转入当期损益,利润表预计将增加损失4372万元。公司将积极应对,争取将影响或损失降到最低。
四、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与琼海市人民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保持有效沟通,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申请撤销闲置土地认定书,并提供相关证据说明非企业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理解并支持公司尽快完成项目的报建及开发建设,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报备文件
《琼海市国土资源局闲置土地认定书》(闲置认字〔2017〕25号)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