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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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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文莱大摩拉岛一体化石化项目二期开发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2017-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7-11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文莱大摩拉岛一体化石化项目二期开发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次签署的《关于支持并协助推进恒逸文莱大摩拉岛一体化石化项目二期开发的谅解备忘录》,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向和目标项目等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意向内容能否付诸实施以及具体实施内容均存在变动可能或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对本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可能有积极作用。

一、 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文莱的友好合作,同时顺应国家供给侧改革的深入实施,经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文莱经济发展局洽谈,公司控股子公司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文莱实业”)于2017年9月15日与文莱经济发展局在广西南宁签署《关于支持并协助推进恒逸文莱大摩拉岛一体化石化项目二期开发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或“本协议”)。项目计划建设1400万吨/年原油加工能力,150万吨/年乙烯,200万吨/年PX。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提升文莱炼化一体化项目集约化、规模化和一体化水平,有望将文莱项目打造成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炼厂典范,极大增强公司产业链竞争能力。

备忘录为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双方如就后续具体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将依法签署相应合同或协议。届时,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实施协议签署方情况

1、文莱经济发展局(“BEDB”)

依据文莱经济发展局法(文莱法第104章)成立的法人机构

营业地址为Block 2D, Jalan Kumbang Pasang, Bandar Seri Begawan BA1311, Brunei Darussalam.

2、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

依据文莱公司法(文莱法第39章)在文莱成立的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8月25日

注册地址:5th Floor, Wisma Hajjah Fatimah,22 & 23 Jalan Sultan, B.S.B, BS8811,Brunei Darussalam.

注册资本:696,706,380.26美元

注册证书编号:RC/00008502

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

公司与文莱经济发展局、能源局不存在关联关系。恒逸文莱实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70%的股份。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目前在文莱大摩拉岛已开发和建设文莱项目一期工程。在此基础上,公司计划实施文莱项目二期工程。项目计划建设1400万吨/年原油加工能力,150万吨/年乙烯,200万吨/年PX。

2、备忘录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可以视需要签署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相关约定;双方之间具体合作事宜,以双方正式签订的相关项目合同等文件为准。

备注:本协议语言为英语,相关条款为翻译后的内容。

四、实施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对本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可能有积极作用。

2、实施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文莱炼化一体化项目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文莱二期项目的建成投产将完善公司产业链一体化的布局,促进文莱炼化一体化项目竞争水平的提升,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产业升级,将对公司的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对于合作意向和目标项目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意向内容能否付诸实施以及具体实施内容均存在变动可能或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跟进相关项目具体合作事宜,并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恒逸文莱实业与文莱经济发展局签署的《关于支持并协助推进恒逸文莱大摩拉岛一体化石化项目二期开发的谅解备忘录》。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