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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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7-040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9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9月15日在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楼月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全体董事均同意实施使用402.2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置换公司截至2017年4月22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7-041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9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17年9月15日在公司2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启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402.2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置换公司截至2017年4月22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15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7-042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帅尔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8,994,670股,其中新股发行15,200,000股,老股转让3,794,67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81元/股,共计募集资金376,284,412.7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及老股转让金额合计人民币147,994,412.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8,290,000.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6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2008号”验资报告。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发行申请文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程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帐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热保护器系列产品扩能项目、起动器系列产品扩能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7年4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和拟置换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均同意实施使用402.2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置换公司截至2017年4月22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402.2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置换公司截至2017年4月22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提供的《招股说明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基于独立的立场认为:1、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通知、讨论、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使用402.2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置换公司截至2017年4月22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7]4702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星帅尔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星帅尔股份截至2017年4月22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星帅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安信证券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规定,安信证券同意此次置换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7]4702号);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