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中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28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9月1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全称的议案》
公司全称由“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上拟变更的公司全称为暂命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与本议案相关的变更手续。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原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智能化电网、电网自动化、电力成套设备销售,半导体塑料封装及设备、发光二极管和微电子技术的生产,超高压高压变压器、化学建材及精密工装模具的制造,环保、环保监测、机械、电子设备的制造,注塑、冲压、电子材料、电镀产品制造及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的除外)。
现拟变更为:
一般经营项目:半导体塑料封装及设备、化学建材及精密工装模具的研发与制造,环保、环保监测、机械、电子设备的研发与制造,发光二极管和微电子技术的研发与制造,注塑、冲压、电子材料、电镀产品制造及销售,超高压高压变压器、智能化电网、电网自动化、电力成套设备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的除外)。
公司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与本议案相关的变更手续。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称变更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名称、经营范围及高管定义的部分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10月10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中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29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2017年9月8日。
(三)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四)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17年9月15日上午。
方式: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五)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
(六)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忠先生。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中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30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修改经营范围、
定义高管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将公司全称变更为“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拟修改经营范围、定义高管及修订《公司章程》中部分内容。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重大事项审议情况
2017年9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全称的议案》、《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及《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三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变更全称有关情况
(一)全称变更情况
公司全称由“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拟变更的公司全称为暂命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二)全称变更原因
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16年6月1日发生变更,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决定对公司全称进行变更。
三、公司修改经营范围有关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决定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
公司原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智能化电网、电网自动化、电力成套设备销售,半导体塑料封装及设备、发光二极管和微电子技术的生产,超高压高压变压器、化学建材及精密工装模具的制造,环保、环保监测、机械、电子设备的制造,注塑、冲压、电子材料、电镀产品制造及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的除外)。”
现拟变更为:
“一般经营项目:半导体塑料封装及设备、化学建材及精密工装模具的研发与制造,环保、环保监测、机械、电子设备的研发与制造,发光二极管和微电子技术的研发与制造,注塑、冲压、电子材料、电镀产品制造及销售,超高压高压变压器、智能化电网、电网自动化、电力成套设备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的除外)。”
公司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与本议案相关的变更手续。
四、公司章程修订事项有关情况
根据公司全称变更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名称、经营范围及高管定义的部分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公司全称、修改经营范围及定义高管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核准,股东大会能否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中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31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鉴于国家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准则于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增加会计政策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定,本次-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2017年上半年无该准则规范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事项;
(2)变更会计政策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财会[2017]15号)。修订后的政府补助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中,合并利润表中“其他收益”项目2017年1月至6月金额增加2,671,635.02元,“营业外收入”项目2017年1月至6月金额减少2,671,635.02元。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月至6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中发科技公告编号:2017-032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0月10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园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0月10日
至2017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将于2017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附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来信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4)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2017年9月27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园
邮编:244000
电话:0562-2627520
传真:0562-2627555
联系人:夏军、毕静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