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6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6月9日起停牌,并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17年6月23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停牌期满1个月,根据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司于2017年7月8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预计并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满2个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 8月5日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满3个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9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公司已与主要交易对方签署框架协议;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正在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后续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本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每5个交易日公告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