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中国铝业”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等有关规定,以及2017年9月12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7年9月15日起,对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中国铝业”(代码:601600)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