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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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7-05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7年9月1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侯旭东、龙隆、于秀峰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提出综合授信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为二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方式,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具体以银行批复为准)。

为了便于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计最近一期总资 产值的30%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授信合同项下贷款合同的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超过该额度时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7年9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7年9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7-060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劲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瑞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瑞华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审费用10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胜任了公司 201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本次续聘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已得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年审费用100万元,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