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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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2017-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17-042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威尔泰,股票代码:002058)将于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威尔泰,股票代码:002058)于2017年8月10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停牌期间,经公司与相关方商讨和论证,确认筹划的相关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4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2017年8月31日、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9日、2017年9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鉴于目前相关各方的协商和沟通情况,公司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条件尚不成熟,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紫竹信息数码港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 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停牌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方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积极筹划与充分沟通,深入了解了交易标的上海紫竹信息数码港有限公司的情况,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的交易框架和核心条款进行了协商和沟通,但未能达成一致。公司经审慎研究,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事项的条件尚不成熟。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三、 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与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协商沟通,就本次重组事宜签订《合作意向书》,并与相关方磋商、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相关内容。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

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停牌期间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四、 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双方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正式书面协议,交易双 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对公司业绩无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正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 公司承诺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有关规定,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若未来公司涉及重组事项,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 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威尔泰,股票代码:002058)将于2017年9月20日(周三)开市起复牌。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长期以来关 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