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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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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2017-059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 8 号,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 1 号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凤蛟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刘传柱先生、王辉先生、刘雷先生、杨富春先生、经海林先生,独立董事杨淑娥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赵文田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王茹女士出席会议并向全体股东汇报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调整定价基准日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第二次修订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第二次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应对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接受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委托贷款续贷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调整定价基准日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议案 4——审议《关于第二次修订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议案 7——审议《关于第二次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应对措施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调整定价基准日的议案》时,公司控股股东即关联法人股东——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回避表决即 319,276,722 股股份未计入该项有效表决票总数。

7、议案 4——审议《关于第二次修订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时,公司控股股东即关联法人股东——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回避表决即 319,276,722 股股份未计入该项有效表决票总数。

8、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时,公司控股股东即关联法人股东——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回避表决即 319,276,722 股股份未计入该项有效表决票总数。

9、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时,公司控股股东即关联法人股东——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回避表决即 319,276,722 股股份未计入该项有效表决票总数。

10、议案 9——审议《关于接受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委托贷款续贷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公司控股股东即关联法人股东——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回避表决即 319,276,722 股股份未计入该项有效表决票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艳红女士、刘伟先生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议案表决及计票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