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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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7-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7-073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及审核情况说明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太阳纸业《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太阳纸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太阳纸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激励对象名单》外,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在公司布告栏发布了太阳纸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7年9月11日起至2017年9月20日17时止,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口头方式向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止至2017年9月20日17时,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拟激励对象的工资单及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凭证等材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