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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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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2017-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7-106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事 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 简称:中弘股份,证券代码:000979)已于2017年9月7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7日和2017年9月14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01)和《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

根据公司与有关各方初步论证、协商,本次筹划事项初步确定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持有位于三亚的资产,并初步判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需要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中弘债,债券代码:112234;债券简称:16中弘01,债券代码:112326;债券简称:16弘债01,债券代码:118523;债券简称:16弘债02,债券代码:118731;债券简称:16弘债03,债券代码:114012)不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个月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在2017年9月29日前(按照相关规定应该是2017年10月7日,因国庆节长假影响而提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7年9月29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但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