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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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7-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4 证券简称:益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18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第一会议室(上海市淮海中路809号甲二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杨传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钱国富出席会议;副总经理金永刚、童维颖,总经理助理刘怡、张海峰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军、裴振宇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24 股票简称:益民集团 编号:临2017-19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9月20日在公司召开,应到董事九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有杨传华、高光庆、钱国富、沈顺辉、杜爱武、顾海峰、杨淑娥、Lei Zhu(朱蕾)、曲颂。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对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

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17-20号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24 股票简称:益民集团编号:临2017-20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24个月

●贷款年利率:按照同期央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上海银行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典当”)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24个月),资金用途为企业日常营运资金,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央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委托贷款合同》暂未签订。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和各相关方签署有关委托贷款的协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斜土路381号

法定代表人:杨传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依法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东方典当为本公司持股76%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东方典当总资产为25,307.53万元,净资产为20,132.69万元,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914.59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7年6月30日,东方典当总资产为24,198.84万元,净资产为19,086.94万元,2017年上半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54.25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本次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期限为两年(24个月),委托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央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包括资金和收益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时也弥补了东方典当的资金缺口,保障了其正常经营活动,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市场、业务、技术、管理等情况了解清晰。东方典当公司为典当业内知名企业,拥有一套完整的抵押与风控流程,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评估测算,认为其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公司将及时跟踪监督东方典当公司的经营及还款情况,如遇不利因素及时应对,严格控制委托贷款风险。

五、公司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1亿元。

2015年8月21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亿元,期限2年,目前已到期全部收回,逾期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