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9月20日在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董事会已于2017年9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方利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丽水诚邦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备查文件: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9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17年9月2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丽水诚邦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诚邦景观”)
●担保金额: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诚邦股份”)作为丽水诚邦景观的全资控股股东,拟为丽水诚邦景观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诚邦景观因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丽水开发区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借款主要条件如下: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支行
2、借款规模:人民币2,000万元;
3、借款期限:壹拾年,提款期自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5日;
4、借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浮5%;
5、计息、结息方式:借款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
公司为本次贷款业务项下的相应提供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公司拟为丽水诚邦景观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照相关程序签署相关保证合同。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丽水诚邦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南城绿都小区20幢2单元506室
(四)法定代表人:周欣欣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2,139万元
(六)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及养护,花木的种植,苗木、花卉、园林机械的销售,园林项目设计,园林古建筑、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建筑智能化工程、照明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装饰装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八)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511.98万元,净资产为1,048.65万元,2016年净利润为-1.3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支行
(二)担保方式全额本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范围
丽水诚邦景观与农行丽水开发区支行发生《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的相关业务的主债务,担保范围为前述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担保期限基于丽水诚邦景观与农行丽水开发区支行之间根据《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所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丽水诚邦景观经营过程资金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丽水诚邦景观的资信状况,对其担保的风险可控,且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担保义务实际发生后,本年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经审计的2016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1.77%。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5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1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170号文批准,诚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8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59.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669.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13日出具中汇会验【2017】393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7年9月18日,募集资金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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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2.02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9月18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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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补充公司生产经营用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9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诚邦股份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诚邦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诚邦股份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诚邦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诚邦股份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